使用條款

1. 使用條款

  1. 使用條款(本「使用條款」)係訂定使用由[WFS, Inc.](下稱「本公司」)提供之遊戲行動應用程式「ANOTHER EDEN」(包括附加於該行動應用程式之服務,下稱「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且以下將該等附屬服務稱為「附屬服務」)之客戶(下稱「使用者」)與本公司間有關使用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所簽訂之條款與條件。
  2. 使用者使用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包括但不限於下載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在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中購買物件等(如第6.2條所定義),或使用附屬服務),即視為已同意本使用條款。如使用者不同意本使用條款,即不應使用本公司遊戲。
  3. 本使用條款得依本公司之便利而修訂,毋須事前通知使用者。除有其他規定外,修訂後之使用條款應於其公告於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時開始生效。如使用者於本使用條款修訂後使用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使用者即視為已同意修訂後之使用條款,且修訂後之使用條款即應適用。
  4. 如使用者係未成年人,則使用者應事先取得其法定代理人(如有監護權之人)之許可,才能使用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未滿13歲之使用者,縱經取得其法定代理人(如具有家長權限者)之同意,亦不得使用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
  5. 除本使用條款外,本公司得訂定有關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之個別條款與條件。如有此等情形,使用者應遵守個別條款與條件以及本使用條款。倘本使用條款與個別條款與條件間有任何不一致情形時,應以個別條款與條件之規定為準。

2. 使用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

  1. 使用者得於本公司規定之範圍內使用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範圍之設定視使用者年齡、使用環境及其他條件而定。
  2. 本公司得向使用者寄發與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操作相關通知、廣告及其他公告訊息。
  3. 本公司應為使用者就該使用者使用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之各台行動裝置(但僅限於可使用由蘋果公司(Apple Inc.)提供之「iOS」作業系統的行動裝置;下稱「行動裝置」),針對每個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設定一(1)個帳號。如果在不同的行動裝置上使用同樣的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便會設定不同帳號。使用者不應將帳號遊戲資訊(係指使用者持有之虛擬遊戲幣及物件等(如第6.2條所定義)及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所提供遊戲內與此帳號相關之其他資訊)用於不同帳號或將此等遊戲資訊結合使用。
  4. 使用者在使用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時,如經本公司要求時應註冊正確的出生日期。此外,使用者不應透過使用VPN(虛擬私人網路)而使本公司取得不正確的IP位址或其他資訊。本公司對於有關註冊資訊不正確或造假或致使本公司取得虛偽資訊而產生之使用者損害,毋須承擔責任。
  5. 如使用附屬服務時必須註冊密碼,使用者應註冊能符合本公司設定條件之密碼。
  6. 若本公司判定有必要保護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及本公司之其他權利和資產,或保護第三方生命、身體或財產時,本公司得於必要範圍內向法院、警方及其他政府機關揭露或提供該貼文等。
  7. 使用者應自行承擔責任和費用,取得並維持存取或使用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所需之行動裝置。使用者應負擔與使用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相關之電信費。使用者有關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而對本公司得行使之權利及應盡之義務均屬使用者個人所有,無法移轉。

3. 使用者之管理義務

  1. 帳號
    1. 使用者得使用其本身的帳號資訊(係指帳號名稱、使用者名稱及本公司為各個帳號設定之遊戲資訊,及任何其他與帳號相關之資訊;以下應同樣適用)及依前條第6款註冊之密碼,但僅限於使用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之目的,不應允許第三方使用該等帳號資訊或密碼。使用者不應允許任何第三方以揭露、出借、出售、變更名稱、贈予、設質、擔保、移轉或其他方式使用任何帳號資訊,或在未取得本公司同意下處分帳號資訊。此外,使用者不應使用向本公司註冊以外的使用者名稱或密碼來使用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
    2. 如使用者對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註冊密碼,則使用者應將該密碼視為保密資訊加以管理。
    3. 只要是透過使用者帳號來使用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包括但不限於使用或停止使用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或註冊密碼),或使用註冊密碼來使用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本公司均得視其為使用者本身之使用。透過該等使用而產生之一切結果均歸屬於該使用者,且本公司對該等結果不負擔責任。
    4. 如使用者發現有未經授權使用其帳號或密碼情事,使用者應立即通知本公司並盡合理之努力糾正該等未經授權之使用行為。
    5. 如本公司和第三方因為使用者帳戶或密碼遭到未經授權使用而產生損害,使用者應賠償本公司及第三方該等損害。
  2. 通信工具
    1. 本公司得向使用者提供通信工具做為附屬服務,例如即時通工具(以便能在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內向其他使用者傳送內容),以及群組聊天室和留言版(可針對特定主題交換意見)(以下合稱為「通信工具」)。使用者在使用通信工具時應自行判斷並負責,本公司應無義務須將使用通信工具張貼或傳送的內容進行備份。
    2. 建立群組聊天室、留言板或將由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之使用者使用的類似工具(下稱「群組聊天室等」)之使用者得成為該群組聊天室等之管理員(下稱「管理員」)。有這類情況時,具有管理員身分之使用者應控制例如其他使用者是否能參與群組聊天室等,且本公司對於張貼在群組聊天室等中的內容、資訊和其他材料應毋須承擔責任。
    3. 管理員應有義務管理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其他使用者張貼於群組聊天室等中的內容。參與群組聊天室等的其他使用者同意,若管理員判定該等使用者張貼的內容違反本條款時,管理員將刪除該內容或使該內容成為無法檢閱狀態。有關管理員管理中群組聊天室等中的內容,於部分情況下,管理員可能要和張貼該內容者承擔同樣責任。
    4. 管理員得指派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的其他使用者為新的管理員(下稱「新管理員」)。此情況下,若新管理員同意,則新管理員得承接群組聊天室等前任管理員的權利和義務。
    5. 有以下所列情況時,本公司得關閉或刪除群組聊天室等或替換管理員:
      1. 管理員不指派新管理員而置群組聊天室不顧
      2. 管理員的帳號暫停使用或遭到刪除
      3. 本公司判定群組聊天室等的使用或目的違反本使用條款
      4. 本公司以其他理由判定有此必要

4. 隱私權政策

  1. 本公司應依據本公司之隱私權政策規定(下稱「隱私權政策」)適當處理使用者的個人資料及其他隱私資訊。隱私權政策張貼於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中,請於使用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前先行閱讀。
  2. 本公司不保證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中的資訊或透過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取得的資訊一定完整、正確或是最新資訊。本公司對使用者使用或依賴該等資訊不應承擔責任。

5. 智慧財產權

  1. 貼文
    使用者只能使用附屬服務張貼其擁有必要之著作權或其他智慧財權或已自必要權利所有人處取得授權之文字、照片、影像及其他內容(下稱「內容」)。
  2. 授權
    使用者(或內容之權利所有人)將持續保有內容之智慧財產權(包括著作權在內),但基於提供、廣告或宣傳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之目的,本公司得於執行本公司判定為必要之處理後,於本公司網站及類似地方或與本公司合作之網站中使用內容。使用者不應對本段約定之使用本公司內容行使相關之著作人格權或表演人格權,且應與內容之權利所有人簽約,約定使用者不應對本公司該等使用行使相關之著作人格權或表演人格權。
  3. 權利所有
    除使用者張貼之內容外,有關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以及有關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全部資訊之一切著作權及其他智慧財產權,均應屬於本公司或屬於將該等權利授權予本公司使用之權利所有人。使用者不應重製、轉讓、出借、翻譯、變更、重印、向大眾傳輸(包括使其得向大眾傳輸)、轉寄、散布、公布、做為營業使用或有類似行為。

6. 帳號停用或刪除

  1. 如使用者有以下任一情形時,本公司得暫時或永久停用或刪除使用者帳號,但本公司應毋須對有關此等停用帳或或類似情形而造成之使用者損害承擔責任。
    1. 使用者有違反本使用條款情形
    2. 使用者的註冊資訊或貼文等含有侮辱或冒犯第三方之言論或其言論會使人產生嫌惡感或有違反公共政策之言論
    3. 本公司判定使用者受到反社會力量或類似力量的影響(係指組織犯罪集團、組織犯罪集團成員、組織犯罪集團之類成員、與組織犯罪集團有附屬關係之實體、勒索企業者、以社會運動為託辭從事非法活動者、特殊智慧犯罪集團,及其他類似的團體或個人;以下應同樣適用),或透過提供資金或任何其他方式配合或涉及反社會力量或類似力量之維持和運作
    4. 本公司基於其他理由判定使用者使用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係屬不當
  2. 如本公司永久停用或刪除使用者帳號,使用者將於帳號停用或刪除時即失去使用虛擬遊戲幣、物件和帳號停用或刪除時使用者持有之其他商品或服務(下稱「物件等」)的權利及使用附屬服務(包括檢閱從前透過附屬服務張貼或傳送的內容及類似資訊;以下應同樣適用)的權利。

7. 停止使用

  1. 使用者得自行動裝置解除安裝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而停止使用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
  2. 如使用者依前款停止使用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則使用者將於停用時即失去停用當時其所持有物件等之使用權,及附屬服務之使用權。
  3. 即使在使用者已停止使用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後,本公司於部分情形下仍得保留使用者相關資訊(個人資料及有關使用者內容之一切資訊),但本公司應無義務須持續保留該等資訊。即使是使用者停止使用註冊之後又恢復使用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的情形,仍無法使用有關使用者之前使用之帳號資訊。

8. 行為準則

  1. 使用者應遵守法律規定並應尊重第三方權利和尊嚴。使用者同意不從事以下所列之不當行為:
    1. 張貼、傳送或提供以下有關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之材料
      1. 可能會有以下情形之材料:
        1. 引起刑事或民事責任;
        2. 鼓勵可能會構成刑事行為之行為;或
        3. 鼓勵違法行為或例如駭客、快客(cracking)或飛客(phreaking)等行為,或提供顯示如何從事該等行為的資訊
      2. 電腦病毒、蠕蟲、特洛伊木馬程式、復活節彩蛋程式、時間炸彈、間諜軟體,或任何其他符合以下說明之電腦程式碼、檔案或程式:
        1. 有可能造成傷害或侵入;
        2. 可以或目的是損壞或占用硬體、軟體或其他設備之操作;或
        3. 可以或目的是監測硬體、軟體或其他設備之使用
      3. 垃圾廣告、廣告材料、垃圾郵件、大量寄發之廣告郵件、連鎖信、多層次行銷、投資機會或其他招攬內容
      4. 尚未取得適當許可之某公司未公開資訊或材料
    2. 企圖為本身或第三方取得有關使用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之不法獲利,包括從事透過使用不當行為、程式錯誤、自動軟體、殭屍病毒、駭客程式、未經核准之遊戲模組,或任何其他未經核准之第三方軟體等行為,或利用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中的程式錯誤或其他錯誤。如果使用者發現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中的程式錯誤或其他錯誤,使用者同意只能通知本公司,不應通知任何其他人
    3. 使用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但目的是要創作或協助創作軟體、自動軟體、殭屍病毒、駭客程式、未經核准之遊戲模組,或任何其他未經核准之第三方軟體以從事不當行為
    4. 使用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去詆毀、濫用、騷擾、糾纏、威脅或以其他方式侵害第三方之合法權利(包括但不限於隱私權或形象宣傳權)或蒐集可識別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使用者身分之個資
    5. 干擾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或提供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之伺服器或網路之運作,包括對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或對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之伺服器或網路給予不合理或過當的大量負擔,或違反該網路規定、程序、政策或規則
    6. 以駭客或改寫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部分內容或其他方式限制或干擾第三方對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之使用
    7. 改編、變更、建立修訂版、編譯、進行逆向工程、解編譯或拆解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的任何部分
    8. 刪除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上或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所衍生材料上顯示的任何著作權、商標和其他財產權聲明
    9. 未經本公司事前書面同意,對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的任何部分做訊框或鏡像處理
    10. 下載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中的資訊和資料或透過通過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之系統下載資訊和資料以建立資料庫並保留該等資訊和資料
    11. 未經本公司事前書面同意,使用網路機器人、網頁蜘蛛、網站搜尋和分析應用程式,或任何其他手動或自動裝置擷取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上或透過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擷取可取得的資訊和資料、建立索引、網路爬蟲,和透過資料採礦或任何其他方式蒐集該等資訊和資料,或規避或複製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導航架構或顯示

9. 禁止行為

  1. 除前條規定外,本公司禁止與使用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相關時從事經本公司判定屬於以下任何一款描述的行為,無論使用者之行為是蓄意或過失(不管是用使用者的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的哪一個服務或功能從事該行為均在禁止之列):
    1. 反社會行為
      1. 違反法律或規定或違背公共政策的行為
      2. 犯罪行為或事前宣告、從事或鼓勵犯罪行為
      3. 張貼或註冊含有錯誤或誤導內容的資訊或類似資訊
      4. 給伺服器超出正常使用範圍的負擔,或鼓勵從事這類行為,或以其他方式干擾或妨礙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之操作或提供或其他使用者對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之使用
      5. 侵害第三方之智慧財產權(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和營業祕密等)
      6. 傷害第三方之聲譽或名聲或侵害第三方隱私權、形像宣傳權或任何其他權利
      7. 張貼可能會讚揚、誘使或鼓勵自殺、自殘、使用毒品等行為的詞語或其他言論
      8. 以任何方式(例如糾纏)騷擾第三方或詆毀第三方
      9. 張貼會導致對族裔、種族、性別、年齡等歧視的言論
    2. 猥褻、暴力言論,及有關網路約會的行為
      1. 張貼曝露大部分身體的裸照或類似影像,包括內褲照、胸部、臀部等部位近拍,和裸露生殖器的照片,及其他判定為猥褻的照片、影像(影片)、圖畫和繪畫,或張貼談到性交或生殖器的言語,或其他猥褻言論,無論影像是否有打馬賽克或做模糊處理或是否具藝術性
      2. 張貼暴力或怪誕的照片和任何其他會使一般使用者感到冒犯的影像、言語和其他言論
      3. 在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中張貼性交的言論或有此意圖的言論
      4. 引導網路流量至色情網站(例如加入連結)
      5. 張貼連至童妓或色情網站的連結或可連至網站以下載未經剪輯的影片
      6. 使用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介紹有明顯性暗示的產品
      7. 本公司或其他人判定其主要目的係要求或引導人們與異性進行網路約會或類似行為的一切行為
      8. 經判定為具有對未成年人之人格形成等具有不良影響的行為(未成年人刺青、飲酒和吸菸等)
    3. 商業行為
      1. 以購買、出售或交換商品或服務為目的張貼或傳送資訊之訊息(包括相關之廣告、公告或招攬)(除非經本公司許可),無論係基於商業或非商業目的
        * 甚至是關於免費講座或類似活動(如果會在講座或類似活動中販售商品或如果參加者會在講座活動中訂立契約)的資訊也會被視為構成本款所規定禁止張貼之訊息。
      2. 使用者基於商業目的利用(無論係以任何方式,例如使用、打玩、複製、拍照、銷售或轉售)本公司提供之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之全部或部分(除非經本公司許可)
      3. 使用者以重製、銷售、公布、發表或任何其他非屬於個人私下使用的方式來使用透過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所取得之任何資訊,或讓使用者以外的第三方從事類似行為
      4. 以廣告、公告、招攬或其他目的,利用即時通工具、群組聊天、留言板或類似工具,將內含同樣內容的訊息多次傳送或張貼(包括同時於多處張貼、垃圾郵件、連鎖訊息等),以及在留言板或類似工具中的留言內容與留言板參與者原本之目的相悖
      5. 張貼或傳送以下訊息:
        1. 招攬第三方之訊息,例如老鼠會、連鎖訊息、多層次行銷(MLM)等
        2. 資訊的目的是要將流量引導至關係方或網站,而透過邀請他人而賺取積分或其他利益(除非經本公司許可)
        3. 內含資訊產品的資訊
      6. 所有醫療或類醫療行為(無論形式為何,例如使用藥品、精神療法、具療癒力量的礦石、諮詢和算命),無論是商業性或非商業性(除非經本公司許可)
      7. 蒐集並儲存,或企圖蒐集或儲存其他使用者的個資
    4. 張貼個人資料
      1. 張貼個人的電郵地址、電話號碼、車牌號碼、銀行帳號、住址,及其他能識別個人身分的資訊,無論是否是關於使用者或第三方的資訊
        * 我們要請您配合,不要張貼以假冒他人或肉搜為目的的貼文,也不要有類似線上約會網站的使用行為
      2. 張貼或註冊假資料(包括姓名、出生日期、電郵地址、住址和其他個資)以假冒第三方,或非使用者本人利用使用者帳號來使用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即使已取得使用者同意)
    5. 其他行為
      1. 胡亂寄送聊天訊息、加入好友邀請、留言板邀請或留言內容
      2. 政治或宗教活動(本公司許可時不在此限)
      3. 使用者因違規行為而帳號遭到停用但仍繼續使用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
      4. 蓄意或應注意但未注意而邀請其帳號已因違規行為而遭停用之使用者
      5. 向陌生人傳送邀請,尤其是透過其他部落格、留言板或類似地方收到邀請
      6. 轉寄邀請給第三方,或允許第三方使用使用者之認證資訊或將此認證資訊轉寄給第三方
      7. 多人共同使用同一個使用者帳號
      8. 同一個人為同一部行動裝置和同一個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持有多個使用者帳號
      9. 以本公司或其他人規定以外的方法轉讓部分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之使用權
      10. 為取得現金或其他財產或財產利益而交換部分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之使用權,或廣告、公告或招攬此等交換行為
      11. 不同的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之使用者多人共同將其各自對各個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之部分使用權進行交換,或廣告、公告或招攬此等交換行為
      12. 為了引導流量而胡亂留下大量的存取紀錄
      13. 利用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鼓勵反社會力量或類似力量的活動,或直接或間接對反社會力量或類似力量提供利益
      14. 任何其他本公司基於合理原因判定為不當之行為

10. 使用虛擬遊戲幣

  1. 使用者得以實際居住地之貨幣,購買於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所販售之付費內容(包含「星天引導之證」及「大地引導之證」等以固定月費計價之內容)及虛擬遊戲幣,並使用該虛擬遊戲幣支付得用於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之物件等的售價。另外,本公司於競賽或其他活動中,可能免費給付物件等(包含付費內容以及虛擬遊戲幣)予使用者。
  2. 虛擬遊戲幣之購買和使用應遵守虛擬遊戲幣條款規定。可在此檢閱虛擬遊戲幣條款內容,且該條款以本條中引述方式納為本使用條款之一部分。
  3. 付費內容之價格及其他條件將由本公司決定,且將顯示於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中。本公司具有變更該等條件之裁量權。
  4. 除非本公司另有規定,本公司僅授權購買或交換取得付費內容、虛擬遊戲幣及物件等之使用者使用之。另外,若使用者於數個不具相容作業系統的資訊裝置中使用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於不相容的作業系統內所提供的付費內容及虛擬遊戲幣,即使名稱相同仍屬不同類型的付費內容及虛擬遊戲幣,且於使用者於不相容作業系統之資訊裝置間變更資訊裝置類型時,亦無法承接或整合之。
  5. 付費內容及物件等不具有金錢數額等物品價值,且不符合支付服務法(Payment Services Act)下之先進支付工具(Advanced Payment Instruments)。另外,付費內容及物件等僅得用於在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的遊戲中創造戲劇性的表現及效果,且不得用以兌取虛擬遊戲幣或現金。甚且,在購買交易完成後,非屬法規所規定之必要情形,不得隨意取消或退款付費內容。
  6. 於購買付費內容後,使用者即應被推定同意第三方支付服務提供者(包含Apple Inc.)之付款條款及其他條件,使用者應遵循該等條件。

11. 第三方服務

  1. 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中可能會顯示連至第三方網站、第三方應用程式或類似程式(下稱「第三方應用程式等」)的連結。如使用者要使用此等第三方應用程式等,則使用者應按照第三方的使用條款和隱私權政策規定自行負責其使用行為。提供此等第三方應用程式等以及其中所提供產品和服務的第三方業務經營者應對該等第三方應用程式等、產品和服務以及第三方之行為或不行為負責,且本公司應不負擔任何責任。
  2. 第三方網站得經本公司同意或不經本公司同意即提供連至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之連結。本公司對使用者有關該等第三方網站而產生之任何損害應不負擔任何責任。

12. 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之修訂等

  1. 於所適用之法律准許之範圍內,如本公司判定屬必要時,本公司得隨時修訂、停用或中止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包括但不限於其規格、規則及附屬服務),毋須通知使用者。
  2. 有關在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中向使用者提供的物件等,使用者僅有權在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中設定的範圍內使用物件等,且不會取得本公司及本公司以外權利所有人所擁有物件之任何所有權、智慧財產權或其他權利。
  3. 如有主體轉換或其他事由,本公司得將其在本使用條款中之地位移轉給其他個人或法律實體,毋須取得使用者事前書面同意。

13. 第三方爭議

  1. 若使用者與第三方(包括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之其他使用者)之間有關於使用者使用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之爭議,則爭議中之使用者應自行負責並支付費用以解決相關爭議。如本公司、其他使用者或第三方因該項爭議而造成損害或有相關損害,使用者應賠償該等損害。
  2. 使用者應自行負責並支付費用解決因使用者張貼內容而引起或相關之一切索償(包括有關使用者違反本使用條款或侵害第三方權利之任何索償)。
  3. 若使用者侵害第三方權利且本公司受到由第三方提出投訴或索償的相關損害或產生其他費用支出,爭議中之使用者應負擔該等損害及其他費用等(包括律師費在內)。

14. 可分割性

  1. 若本使用條款有任何規定經判定為違反法律或法規,或判定為對任何一方不具法律約束力,則該項規定應於其經判定為視為違反法律或法規或不具法律約束力之範圍內視為無效,而本使用條款所有其餘規定應維持完整效力。

15. 免責聲明

  1. 擔保免責聲明
    1. 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係以「現狀」提供。本公司對以下各項內容以及其他方面均不提供任何類型的保證(包括所有權瑕疵擔保、商品瑕疵擔保、特定用途可適性擔保,及不侵權擔保),無論明示或暗示:
      1. 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不會中斷且不會有錯誤。本公司不負責任何操作上或通信錯誤、疏漏、中斷、刪除、瑕疵、操作上或傳輸延遲、通信線路干擾,或侵占、損害、擅自存取或竄改使用者通信或訊息內容。
      2. 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含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中的任何內容、附屬服務及物件等)係正確、完整、可靠、最新、毫無錯誤,且不含任何病毒或其他有害元素。
  2. 損害賠償責任
    1. 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子公司、母公司、經理人、董事、員工、供應商、受讓人、繼受人、代理人或代表人對於任何間接、特殊、附隨、懲罰性或衍生性損害賠償,縱已獲通知發生該等損害賠償之可能性,於所適用之法律准許之最大範圍內,不論基於違反契約、違反保證、侵權行為(包括過失)、商品責任或其他,概不負責。使用者如不滿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其對發行商之唯一救濟為停止存取或使用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本使用條款所載之責任限制屬本公司與使用者間協議之一部分。
    2. 對於因使用者就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之存取或使用致生相關之損害或損失,如縱本使用條款有其他規定,本公司經認定應對您負責時,本公司之責任不得超出以下金額較高者:(1)引起您請求之事件發生之日前六個月期間本公司就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實際獲得之款項總額;或(2)美金100.00元。
    3. 如使用者因使用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而產生或有相關之任何損害,使用者得向本公司請求損害賠償之情形僅限於相關損害係因本公司疏失所造成。使用者亦同意,無論在任何情況下,除非係本公司蓄意或有重大過失外,(i) 此等損害賠償請求所涵括之損害應限於因屬於本公司過失之理由而實際造成之直接和通常損害,且 (ii) 本公司應向使用者支付之損害賠償累計金額不應超過本公司自使用者收到、有關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而支付之款項總額。
    4. 本公司應毋須負責使用者並非因本公司過失之理由而造成之任何損害,例如使用者將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下載於其上之行動裝置遺失或遭竊,或使用者帳號遭到第三方擅自使用。

16. 準據法;仲裁

本使用條款應以日本法律為準據法並以其為解釋依據,不因法律衝突而適用其他地域之法律。因使用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或因本使用條款其他理由而產生或與其相關之一切爭議,均應按《日本商務仲裁協會》(Japan Commercial Arbitration Association)仲裁規則於日本東京進行最終解決。應使用英語進行仲裁。

17. 特定國家之條款

如使用者居所位於下列所在地之一,應適用相關條款:

  1. 美國
    1. 爭議

      「爭議」意指因本使用條款或因您對[本公司行動應用程式]之存取或使用所生或與之相關之爭議、糾紛或請求,不論基於契約、侵權、詐欺性之不實聲明、法律、規範、憲法、普通法、衡平法或其他任何事由者。

    2. 放棄集體或團體訴訟權

      您與本公司同意,任何仲裁或法院程序應以本公司與您個人為限。您亦確認及同意如下:

      1. 其他人自行或透過他人提起之請求或主張,不得作為您本公司之間之仲裁或法院程序,亦不得與該等程序結合或合併;
      2. 任何爭議皆無以集體訴訟之法院程序仲裁、審判或解決之權利或權限,亦無利用集體訴訟程序之權利或權限;及
      3. 對於提付仲裁之爭議或向法院提起之爭議,您並無以集體訴訟代表、共同私人代理人或集體請求人成員身分參加之權利。

      任何關於上述條款禁止事項之爭議,應由仲裁人依本使用條款解決。如本集體或團體訴訟權之放棄因故經法院或仲裁人視為無法執行,您同意,雙方之仲裁契約即告無效,任何進行中或將來之爭議應提交[日本東京]具有司法管轄權之地方法院,排除仲裁程序。當時正進行仲裁之爭議應予駁回,但不損及任何權利,且應向法院重新提起。在任何情況下。您或本公司皆未同意適用集體或團體之仲裁或法院程序,亦未同意於仲裁或法院程序合併請求。

    3. 除外事項

      縱有上開規定,您與本公司同意,下列爭議不受以上有關協商及具約束力之仲裁之規定規範:

      1. 旨於執行或保護本公司智慧財產權或攸關其有效性之爭議;
      2. 指控他方涉犯盜版行為或侵權性干擾之主張,及小額法院司法管轄權範圍內之請求或主張。

訂於2019年01月29日
修計於2021年11月08日